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培训
招生简章
一、培训和职业鉴定
为适应全社会对心理咨询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培就司函(2003)185号]文件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的领导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在全国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二、职业等级及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等级标准
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目前全国已开展了心理咨询师(三级)和心理咨询师(二级)的培训。
(二)资格鉴定申报条件(《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1.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以上申报者。
本次培训内容: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
三、课程设置
1.基础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四、教材
教材选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的,专门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全国统一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五、证书获得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凡参加国家统一鉴定合格者,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1.报名费:50元
2.培训费:心理咨询师(三级)3800元;心理咨询师(二级)5180元。
在校学生享受八折优惠。
3、(代收)考试鉴定费380元;
凡因个人原因或与我培训单位无关原因,中途退学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职称证书、晋级学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大一寸(2寸)黑白照片5张。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3月中旬
2.报名地点:石岐区富康路13号(东悦苑)202(岐乐花园四期斜对面)
中心其它培训:
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 营销经理\企业培训师\物流师\物流经理人\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等培训, 另设ICETU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中心28个专业的远程认证,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职业经理人、营销师、商务秘书等认证培训。详情请咨询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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